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厅规章制度
一、总则
为规范学校报告厅的使用与管理,维护报告厅的设施与环境,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,学校总务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。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学校报告厅的教学院系、组织及个人。
二、使用申请
1、任何教学院系、组织或个人需使用报告厅,应至少提前一周向总务处提交书面申请,注明使用时间、活动内容、联系方式等信息。申请流程:OA系统中首页上方→(文化建设旁边的)长征学院→总务处→报告厅借用申请,需领导审批。
2、总务处根据申请情况,统筹安排报告厅的使用。如需使用翻页笔等,请提前说明。
3、未经批准,任何教学院系、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报告厅。
三、设施使用与保护
1、使用报告厅的教学院系、组织或个人应爱护报告厅内的设施与设备,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,不得随意拆卸、挪用或损坏,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置。各相关设备的启动和关闭不易操作过于频繁,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开启使用相关设备。
2、报告厅内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出借,不得随意挪动、插拔多媒体设备及其连接线,不得私自改装任何硬件设备,出现损坏由相应组织者承担责任。
3、使用过程中,如需使用特殊设备或进行特殊布置,应提前向总务处报备,并在其指导下进行。如出现物品损坏,由组织者承担相应责任,蓄意破坏者按校规校纪追究责任。
4、使用完毕后,应关闭所有电器设备,并将设施恢复原状,保持报告厅整洁。
四、安全管理
1、报告厅内严禁吸烟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,禁止使用明火,确保消防安全。
2、活动期间,应保持通道畅通,不得在通道内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物,不得私自乱接电源。
3、钥匙不得转借他人,使用完毕后请及时归还总务处。
五、秩序维护
1、进入报告厅的人员应遵守秩序,不得大声喧哗、打闹或影响他人。
2、活动期间,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与安排,确保活动顺利进行。
3、使用报告厅的教学院系、组织或个人应对参与人员进行教育与管理,确保活动文明有序。
六、卫生管理
1、使用报告厅的教学院系、组织或个人不得带任何食物或者有色饮料进入报告厅。
2、使用报告厅的教学院系、组织或个人应及时清理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,保持整洁。
七、违规处理
1、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学院系、组织或个人,总务处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警告、通报批评或禁止使用报告厅等处理。
2、造成设施损坏或安全事故的,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八、附则1
1、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总务处负责解释与修订。
2、如有未尽事宜,可参照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。
3、请各使用单位、组织及个人严格遵守本制度,共同维护学校报告厅的良好秩序与环境。
九、附则2
报告厅设施设备清单
下列物品使用完毕后请放回原位,如有遗失,由相应组织者负责赔偿。
大报告厅:
1、手持式无线话筒:新话筒2个,旧话筒4个,合计6个
2、耳麦式无线话筒:2个
3、抽屉里另附音频线1根、转换线1根
4、舞台上原来的4+1=5张桌子,以及9张凳子
5、新增的带红布的4+1=5张桌子
6、后台包含:总开关,音控台、灯光台、投屏显示器、音频开关控制器
7、横幅遥控板1个、幕布遥控板1个
8、会议话筒1个
9、立式话筒架3个
小报告厅:
1、手持式无线话筒:2个
6、后台包含,总开关,音控台、灯光台、投屏显示器
注:
1、由总务处保管:前门钥匙2把、抽屉钥匙2把、翻页笔和转换头2套
2、如有需要,借钥匙时请说明:钥匙、转换头和翻页笔每个报告厅各1个
3、话筒均使用五号电池,可在总务处申请借用
4、讲台上的会议话筒一共有6-7个,一般每个报告厅使用1个